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 云计算网_泰州站长网 (http://www.0523zz.com/)- 视觉智能、AI应用、CDN、行业物联网、智能数字人!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综合聚焦 > 创业热点 > 经验 > 正文

凡是“软文”都要标“广告”,创业公司营销下半场该怎么做?

发布时间:2016-09-27 06:25:10 所属栏目:经验 来源:思达派
导读:副标题#e# 嗨,不知道各位是否还记得“魏则西事件”?但是,我要说的是拜网民所赐,当时火热讨论的《暂行办法》真的来了。据了解,从9月1日起,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将开始施行。 一、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是一部什么样的

说实话,我已经没不清现在创投媒体的主业究竟是“媒体”还是“软广”了。或许创投媒体本身就不属于媒体范畴,反正这个套路大家都懂,不能再出了个“办法”把“创投媒体”屏蔽了吧?所以没事找媒体报报道还是可以的,而且自从36氪几年前来了一个免费报道创业项目的策略,现在找大多数媒体报道也不用“车马费”了,还能控制稿件方向,甚至改稿,发布会、融资、有新想法等都可以接受一下采访来圈投资人、圈用户(只是用户不来自民间),想想也是一个“聪明”的生意。此外,公开演讲、创业节目、“投资人聚集商圈”的地铁广告等也是个不错的套路。

3、“水军”

这里说的“水军”不是真的“水军”,而是一种文案形式。虽然原则上,微博里通过微任务发布的,都可以界定为广告。但是个人对某个品牌的偏好,口碑,赞美一下,应该不至于的。对,我的意思就是,不能人肉“广告”,但是可以人肉“赞美”.,这应该是一个空子...

思达派(Startup-Partner.com)独家稿件,转载请注明链接及出处。作者:琥珀

 

 

 

(编辑:云计算网_泰州站长网)

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

推荐文章
    热点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