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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联合新希望集团等发起成立希望银行 占股29.5%

发布时间:2016-06-13 19:43:25 所属栏目:动态 来源:TechWeb.com.cn
导读:小米联合新希望集团、红旗连锁作为主要发起人,发起设立民营银行“希望银行”,拟注册资本30亿元,其中小米拟占股29.5%,为单一第二大股东。

【TechWeb报道】6月13日消息,小米联合新希望集团、红旗连锁作为主要发起人,发起设立民营银行“希望银行”,拟注册资本30亿元,其中小米拟占股29.5%,为单一第二大股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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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联合新希望集团等发起成立希望银行 占股29.5%

A股红旗连锁称,拟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新希望)、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小米子公司)共同作为主发起人,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四川希望银行”),拟定注册资本30亿元,其中小米拟占股29.5%,新希望占股30%,红旗连锁15%,其它发起人共占25.5%。

该筹建项目已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(以下简称银监会)《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》(银 监复[2016]164 号),银监会同意上述主要发起人在四川省成都市筹建希望银行,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,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。

希望银行业务范围包括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、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外结 算;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 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从事银行卡业 务;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 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;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、售汇 业务和其他业务。

红旗连锁披露的发起人协议条款规定,各发起人自入股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希望银行股份,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。

协议还规定,各发起人支持希望银行内生资本积累,开业三年内如果希望银行监管指标不达标,则不分红。

此次希望银行的单一最大股东新希望集团创业于1982年,前身是南方希望集团,是刘永言、刘永行、陈育新(刘永美)、刘永好四兄弟创建的大型民营企业——“希望集团”的四个分支之一,刘永好当年在南方希望资产的基础上,组建了新希望集团,现新希望集团有农牧与食品、化工与资源、地产与基础设施、金融与投资四大产业集群。

单一第二大股东四川银米科技注册资本20亿元,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法人代表为雷军。

单一第三大股东红旗连锁全称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,创建于2000年6月22日,是在A股上市的便利连锁超市,是规模化的以连锁经营、物流配送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商业连锁企业,目前在四川省内已开设2400余家连锁超市,员工16000余人。(小峰)

(编辑:云计算网_泰州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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